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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评审规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关键词:

雁江法律

2014-02-11

工商总局对《商标评审规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20号)进行了修订,起草了《商标评审规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3月11日。

《征求意见稿》共6章57条,共计修改59条,其中删除12条,增加7条,具体内容包括:区分了无效宣告复审程序与撤销复审程序;明确了不予注册复审案件的审理范围;将补正期限缩短为十五天,将补充证据期限缩短为三十日;增加了以数据电文方式提交或送达评审文件的规定;将商标代理组织统一表述为“商标代理机构”等。

《征求意见稿》还就新旧法衔接阶段的法律适用问题、审限等问题作了明确。

(来源: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法规链接:《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商标评审规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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