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市建设交通委获悉,今年6月14日起,上海已正式施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基坑和桩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为各类基坑和桩基工程施工定下了明确的规矩。
“城市地面发生塌陷,大多与基坑开挖、堆土、抽取地下水不当等原因有关。在这方面,上海曾经有过惨痛的教训。比如,2009年6月27日,闵行区莲花河畔景苑7号楼发生倾倒事故;
2011年4月12日,宝山万达广场工地在基坑开挖和垫层施工中发生北侧围护体倾覆,并引起一二八纪念路部分道路坍塌……”市建设交通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当时的规范和文件没有对基坑施工时某些应采取的措施做出详细规定。
《通知》对各类规定进行了汇总,明确了基坑参建企业资质的要求和个人注册执业的责任。为了防止各家分包单位相互之间不协调,影响工程质量安全,规定在工程承发包时,应将主体结构和地下基坑工程一并发包,实行施工总包负责制。施工的关键节点监理必须实行旁站,发现质量安全问题后要及时整改。
上海还增加规定,要求实行基坑施工图审查制度,把专家评审意见作为审图的依据之一。